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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60 B22 备案号:48538-2016 内 蒙 DB15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951—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库伦荞麦 2016 - 01 - 15 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4 - 15 实施 发 布 DB15/T 951—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 本标准由通辽市农牧业局和通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众康测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清谷新禾有机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建国、朱卫峰、赵玉英、闫存峰、张春华、呼瑞梅、文峰。 1 DB15/T 951—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库伦荞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库伦荞麦的相关术语与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分类、质量要求、卫生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库伦 荞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490 粮食检验 一般规则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5498 粮油检验 容重测定 GB/T 5510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脂肪酸值测定 GB/T 25222 粮油检验 粮食中磷化物残留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NY/T 1295 荞麦及其制品中总黄酮含量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 号(2015)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DB15/T 951—2016 3.1 甜荞麦 common buckwheat(fagopyrum esculentum) 瘦果较大,三棱形,棱角钝,皮褐色、棕色、灰色。 3.2 苦荞麦 tartary buckwheat(fagopyrum tataricum) 又称鞑靼荞麦。瘦果较小,长棱锥、短棱锥、桃形,皮黑色或灰色。 3.3 容重 test weight 净荞麦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每升g/L表示。 3.4 不完善粒 unsound kernel 受到损伤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包括虫蚀粒、破损粒、生霉粒、病斑粒、生芽粒几种。 3.5 杂质 foreign matter 除荞麦籽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筛下物、无机杂质和有机杂质。 3.6 筛下物 material passed sieve 通过直径2.5mm圆孔筛的物质。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库伦荞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 准的范围,即: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现辖行政区域。 5 分类 5.1 荞麦分为甜荞麦和苦荞麦两类。 5.2 甜荞麦分为大粒甜荞麦和小粒甜荞麦两类: ——大粒甜荞麦,亦称大棱荞麦。留存在4.5mm圆孔筛的筛上部分不小于70%的甜荞麦; ——小粒甜荞麦,亦称小棱荞麦。留存在4.5mm圆孔筛的筛上部分小于70%的甜荞麦。 6 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 3 DB15/T 951—2016 6.1 质量要求 各类荞麦按容重定等,质量要求见表1。 表1 荞麦质量要求 等级 容重 g/L 大粒 甜荞麦 小粒 甜荞麦 苦荞麦 1 ≥650 ≥680 ≥700 2 ≥630 ≥650 ≥670 3 ≥600 ≥620 ≥630 等外 <600 <620 <630 不完 善粒 % ≤ 2.0 杂 质 % 互混 % ≤1.0 总 量 矿物质 ≤1.0 ≤0.2 水分 % ≤ 14.5 总黄酮(干基) % 甜荞 苦荞 脂肪 酸值 Mg/100g ≥0.2 ≥2.0 ≤70 色泽 气味 正常 — “—”为不要求。 6.2 卫生指标 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卫生指标 项 目 汞 mg/kg 镉 mg/kg 砷 mg/kg 铅 mg/kg 氟 mg/kg 敌敌畏(dichlorvos) mg/kg 乐果(dimcthoato) mg/kg 马拉硫磷(malathion) mg/kg 对硫磷(parathion) mg/kg 磷化物(以PH计) mg/kg 黄曲霉毒素B1 µg/kg 指 标 ≤0.01 ≤0.05 ≤0.4 ≤0.2 ≤1.0 ≤0.05 ≤0.02 ≤1.5 不得检出(≤0.01) 不得检出 ≤5 7 检验方法 7.1 扦样、分样:按 GB 5491 规定执行。 7.2 容重测定:按 GB/T 5498 规定执行,其中清理杂质时,上层筛采用孔径为 4.5mm 圆孔筛,下层筛 采用孔径为 1.5mm 圆孔筛。 4 DB15/T 951—2016 7.3 7.4 7.5 7.6 7.7 7.8 7.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杂质、不完善粒测定: 按 GB/T 5494 规定执行。 水分测定:按 GB/T 5497 规定执行。 色泽、气味测定:按 GB/T 5492 规定执行。 总黄酮的测定:按 NY/T 1295 规定执行。 脂肪酸值的测定:按 GB/T 5510 规定执行。 总砷测定:按 GB/T 5009.11 规定执行。 铅的测定:按 GB 5009.12 规定执行。 镉的测定:按 GB 5009.15 规定执行。 汞的测定:按 GB/T 5009.17 规定执行。 氟的测定:按 GB/T 5009.18 规定执行。 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的测定:按 GB/T 5009.20 规定执行。 磷化物的测定:按 GB/T 25222 规定执行。 黄曲霉毒素 B1 的测定:按 GB/T 5009.22 规定执行。 甜荞麦和苦荞麦互混含量的测定:按附录 A 执行。 甜荞麦大、小粒的测定:按附录 B 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 GB 5490 规定执行。 8.2 检验批为同种类、同产地、同收获年度、同运输单元、同储存单元的荞麦。 8.3 判定规则:容重应符合表 1 中相应等级的要求,其他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容重低于三等, 其他指标符合表 1 规定的,判定为等外荞麦。 9 标签标识 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10 包装、储存和运输 10.1 包装 包装应清洁、牢固、无破损、封口严密、结实,不应撒漏,不应给产品带来污染和异常气味。 10.2 储存 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虫、防潮、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应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 高的物质混存。 10.3 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污染。 5 DB15/T 951—2016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甜荞麦与苦荞麦互混含量的测定 A.1 仪器和用具 A.1.1 A.1.2 A.1.3 A.1.4 A.1.5 天平:分度值0.1g。 谷物选筛。 电动筛选器。 分样器、分样板。 分析盘、镊子等。 A.2 试样的制备 将扦取的500g样品拣出大型杂质,再经2.5mm圆孔筛过筛,取筛上物作为检验样品。 A.3 操作步骤 用分样器或四分法分取制备好的苦荞麦(或甜荞麦)样品约50g,称量(M)后置于分析盘中,用镊 子拣出甜荞麦(或苦荞麦),称量(M1),计算其质量分数。 A.4 结果表示 甜荞麦与苦荞麦互混含量按式(A.1)计算,以质量分数(%)表示: X= M1 ×100%.............................(A.1) M 式中: X ——甜荞麦(或苦荞麦)互混含量,%。 M1——检出的甜荞麦(或苦荞麦)质量,单位为克(g)。 M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A.5 允许差 双试验允许差不超过0.5%,取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6 DB15/T 951—2016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大、小粒甜荞麦的测定 B.1 仪器和用具 B.1.1 B.1.2 B.1.3 B.1.4 B.1.5 天平:分度值0.1g。 谷物选筛。 电动筛选器。 分样器、分样板。 分析盘、镊子等。 B.2 试样的制备 将扦取的500g样品拣出大型杂质,再经2.5mm圆孔筛过筛,取筛上物作为检验样品。 B.3 操作步骤 用分样器或四分法分取制备好的样品约200g,称量(M)后放于直径4.5mm圆孔筛上,按GB/T 5494 杂志筛选法用电动筛选器或手筛法,进行筛选,然后称量留存4.5mm圆孔筛上的荞麦质量(M1),计算 其质量分数。 B.4 结果表示 筛上留存荞麦的量按式(B.1)计算,以质量分数(%)表示: X= M1 ×100%................................(B.1) M 式中: X ——筛上留存荞麦的量,%。 M1——留存4.5mm圆孔筛上的荞麦质量,单位为克(g)。 M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B.5 允许差 双试验允许差不超过0.5%,取其平均数,即为检验结果,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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