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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农历戊戌年三月初八 责任编辑 胡蓉视觉总监 崔建湘美术编辑 张渝婧成人高考火热报名 !上班族轻松考取名校学历 ! 详询:常德日报社 5楼15616245566 7720015 专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 性法规的提出 、审议和表决程序 第三章 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 规的提出 、审议和表决程序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制定地方性法规 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制定 、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 , 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应当坚持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不得与宪法 、 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 、环境保 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 方性法规 ,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 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第五条 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 重大事项和法律规定应当由市人民代表 大会作出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修 改和废止 ,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 常务委员会制定 、修改和废止除应 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修改和废止 的地方性法规以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规 ;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常务委员 会可以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 法规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但不得同该 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相 抵触。 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 定地方性法规的提出 、审议和 表决程序 第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 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 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 常务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 、各专门 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地方性法规案 ,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 议议程。 第七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 的市人大代表联名 ,可以向市人民代表 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 ,由主席团决定 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或者先交有关专门 委员会审议 ,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 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 , 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 ,发表意见 。 第八条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 地方性法规案 ,在大会闭会期间 ,可以 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经常务委员会会 议依照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有关程序审 议后,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 由常务委员会或者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 议作说明 。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地方 性法规案 ,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市人 大代表的意见 ,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 馈。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 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 ,应 当在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将地方性法规 草案发给市人大代表 。 第十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在大会全体会议 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 ,由各代表团进行 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 , 提 案 人 应 当 派 人 听 取 意 见 ,回 答 询 问;根据代表团的要求 ,有关机关 、组织根据代表团的要求 ,应当派人介绍有 关情况。 第十一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 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由有关专门委 员会进行审议 ,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 见,并印发会议 。 第十二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 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由常务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 、有关专 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 ,再由法 制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统一审 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地 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 ,对重要的不同意 见应当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予以说明 , 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 ,印发会议 。 第十三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 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必要时,主席 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 议,就地方性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 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 ,进行讨论 ,并将 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地方性法 规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 ,召集代表 团推选的有关市人大代表进行讨论 ,并 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 第十四条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 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在交付表决 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 ,应当说明理由 , 经主席团同意 ,并向大会报告 ,对该地 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 第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 经各代表团审议后 ,由常务委员会法制 工作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 行修改,再由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 ,提 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 ,由主席团提 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由全体市人大代 表的过半数通 过。 第三章 常务委员 会制定地 方性法规的提出 、审议和表决 程序 第十六条 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 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 ,由常务委员会 会议审议 。 市人民政府 、各专门委员会 ,可以向 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 ,由主任 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或 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提出报 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 如果主任会议认为该地方性法规案有重 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可以建议提案 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 人以上联名 ,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 方性法规案 ,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 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或者先交有关专 门委员会审议 、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 议议程。对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 提案人说明 。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 方性法规案时 ,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大 代表列席会议 。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 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在会议举 行的七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给常务 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邀请列席常务委员会 会议的市人大代表 。 第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 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一般应当经三次常 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地方性 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 明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 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 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 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 题的汇报 ,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地方性 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 关于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由分组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进 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根据需要 ,可以召开全体会议 ,对地 方性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 第二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 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经两次常务委员会 会议审议 ,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 ,可 以由法制委员会建议 、主任会议决定 , 交付表决 ;地方性法规修正案 、废止案 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各方面意 见比较一致的 ,可以由法制委员会建 议、主任会议决定 ,交付表决 。 前款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案表决前 , 法制委员会应当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并 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 第二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地方性法规案时 ,提案人应当派人到会 听取审议意见 ,回答有关询问 ;对其中 规范内容较为复杂或者专业性比较强的 地方性法规案 ,经主任会 议决定,常务 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组织起草单位 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地方性法规案进行 解 读、回答询问 。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地方性法 规案时,根据小组要求 ,有关机关 、组织 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 第二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 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由有关专门委员 会进行审议 ,提出审议意见 ,印发常务 委员会会议 。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 时,可以邀请提案人和其他专门委员会 的成员列席会议 ,发表意见 。 第二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 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由常务委员会法 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 员、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修 改,再由法制委员会进行统一审议 ,提 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的报告 和草案修改稿 ,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 在汇报或报告中予以说明 。对有关专门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 ,应当向 有关专门委员会反馈 。 法制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 , 应当邀请有 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和提案 人列席会议 ,发表意见 。 第二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 性法规案时 ,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 。 根据需要 ,可以要求有关机关 、组织派 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 第二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地 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 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 。 第二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 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有关专门委员会 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听取 各方面的意见 。 地方性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 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 ,应当召开 论证会;存在重大意见分歧 、涉及利益 关系重大调整 ,需要进行听证的 ,应当 召开听证会 。论证和听证情况应当向常 务委员会报告 。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将 地方性法规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市人大 代表,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以及有关机关 、组织和专家征求意 见。 第二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 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 ,常务委员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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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2018-04-13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2018-04-13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2018-04-13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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