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25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文件分类
频道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文件分类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批量下载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006年8月4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12日陕西省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 根据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实施细则 >等十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 正 根据2018年5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 <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办法》等十一部地方性 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四章 水资源和水域的保护 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 — 1 —第六章 水资源节约使用 第七章 水事纠纷的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 护、管理和防治水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经济社会发展应当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坚持水资 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并重,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兼顾农 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省水资源的 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全省城乡水务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 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省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水资 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地下水 — 2 —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取水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大中城市的水净化设施、供水管网、雨水和下水排放管网、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节约用水等设施,应当与其他市政设施统 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 保护和管理工作,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全社会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 水的宣传教育,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浪 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 发利用现状编制全省水资源总体规划,对开发、利用、节约、保 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 作出总体部署。 第十条 本省境内无定河、渭河、洛河、 泾河、汉江、嘉陵 江、丹江及其他跨设区的市 江河的流域 综合规划和区域 综合规划 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省有关部门和 江河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 — 3 —政府编制, 报省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备 案。 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 跨县(市、区) 江河的流域 综合规划和 区域综合规划, 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同级有关部门和 江河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 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江河的流域 综合规划和区域 综合规 划,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 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备 案。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 时,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 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水资源规划应当 向社会公开。规划的执行 情况应当接受社会 的监督。 第十二条 建设水工程应当 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省内 江 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 管理权限对水工程的建设 是否符合流域 综合规划进行 审查并签署 意见: (一)在 黄河和省际 边界河段上建设水工程,建设单位应 当向工程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报省水 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 报国家流域管理机构 审查 并签署意见; — 4 —(二)在渭河、 汉江、洛河、 泾河、沣河、嘉陵江、丹江、 石头河、千河、窟野河上建设大、中型水工程以 及在设区的市 边 界江河上建设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 向工程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水 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并签署意见; 建设小型水工程, 除设区的市 边界河流外,建设单位应当 向工程 所在地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报设区的市水 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并签署意见; (三)在其他 江河建设大型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 向工程所 在地的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并签署意见;建设中型水工程, 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建设小型水工程, 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 接到水工程建设 申请的六十日内 审查完毕,并将 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四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统筹 安排地表水和地下 水,遵循总量控制、合理开发、可持 续利用的 原则。 鼓励和支持利用雨水、 洪水和中水资源。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表水应当兼顾地区 之间的利益关系, 有计划地建设 蓄水工程, 充分发挥供水、 灌溉、防洪、发电、渔 — 5 —业、航运、旅游和生态等水资源 综合效益。 开采地下水应当 因地制宜,合理 布局,保持 采补平衡,深层 地下水应当限 量开采。在容易发生盐碱化的地区,应当 采取灌排 结合、 渠井结合等 措施,控制地下水的水位。 第十六条 耗水较大的工业 项目在建设 前,应当 充分考虑当 地水资源状 况;对不符合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 项目,不得 批准立项。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在其农民 集体所有 土地上修 建小型水库,应当 符合所在流域、区域的水资源 综合规划,按 照以下规定 向水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 工建设 : (一)水 库库容在十万立方米以上一 百万立方米以下的, 由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批准,并报设区的市水行政主 管部门 备案; (二)水 库库容在一百万立方米以上一 千万立方米以下的, 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批准,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备 案。 第十八条 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可以 由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的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 提出具体方案,由 本级人民政府通过 招标、拍卖等方式有偿出让。出让金应当作为 专项资金用于水资源的保护、管理。 通过有 偿方式取得的水能资源使用权,可以依法 转让。 — 6 —水能资源使用权出 让和转让的具体办法, 由省人民政府制 定。 第十九条 水力发电站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或者经营单位和个 人应当执行经 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落实水力发电站的防汛安全 措施,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防 汛统一调 度。 第四章 水资源和水域的保护 第二十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 同有关部门确定本省境 内江河的合理流 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合理水位,防 止对生 态环境 造成破坏。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制 订水资源开 发、利用规划和调 度水资源 时,应当 符合江河合理流 量或者湖 泊、水库、地下水合理水位的要 求。 第二十一条 省管水 库和跨设区的市的 江河、湖泊以及地下 水的水功能区 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 报省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 政主管部门和国务 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设区的市管水 库和跨县(市、区)的 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 的水功能区划, 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同级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 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省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 7 —其他江河、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水功能区划, 由县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 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 关部门编制, 报县(市、区)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设区的市水行 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功能区对水 质的要求和 水体的 自然净化能 力,核定水域的纳污能 力,向同级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 提出该水域的限制排污总 量意见。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水功能区水 质未 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 质的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 量超过控制 指标或者出现区域地下水位下 降等水环境 问题的,应当 及时报告 有关人民政府。有关人民政府应当 及时采取治理 措施,并 向社会 公告。 第二十三条 全省实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 度。省人民政府 应当划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 口。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影响 饮用水水 量、水质的活 动。 城市饮用水的水源保护,按照《陕西省城市 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环境保护条 例》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上新建、改建 或者 扩大排污 口,应当 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 洪规 划,并按照以下规定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流域管理 — 8 —
法律法规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8-05-31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赞助2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2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8:26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315.7 KB)
分享
友情链接
DB65-T 4529—2022 三相异步电动机节能监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pdf
GB-T 8733-2016 铸造铝合金锭.pdf
GB-T 43026-2023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测试规范.pdf
GB-T 28435-2012 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pdf
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pdf
GA-T 460.2-2020 居民身份证卡体材料及打印薄膜技术规范 第2部分:制卡用印刷层白色PETG薄膜.pdf
DB37-T 4381—2021 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 山东省.pdf
freebuf 金融反欺诈调查报告 2019.pdf
GB-T 40753.4-2024 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 ISO 28000实施指南 第4部分:以符合GB-T 38702为管理目标实施ISO 28000的附加特定指南.pdf
GB-T 32831-2016 高能激光光束质量评价与测试方法.pdf
GB-T 16920-2015 玻璃 平均线热膨胀系数的测定.pdf
T-GDCKCJH 058—2022 汽车域控制器(DCU)自动化测试线通用要求.pdf
DB35-T 1640-2017 福建省高液限土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福建省.pdf
SN-T 5476-2022 进境马属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pdf
GB-T 29299-2012 半导体激光测距仪通用技术条件.pdf
GB-T 9359-2016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pdf
GB-T 33009.2-2016 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 集散控制系统 DCS 第2部分:管理要求.pdf
GB-T 43156-2023 地理信息 矢量数据模型与存储规范.pdf
GB-T 42508-2023 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指南.pdf
关于规范金融业开源技术应用与发展的意见.pdf
交流群
-->
1
/
3
17
评价文档
赞助2元 点击下载(315.7 K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2
元 自动下载
官方客服微信:siduwenku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 下载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